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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编辑:协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23-06-10 09:17:34阅读:0

各党员同志:经协会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市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同意,定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中共东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党员同志:

经协会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市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同意,定于2023319日召开中共东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3319日(星期下午15:00-16:30

二、地点:东莞市莞城区博厦学圃港务局综合楼前座101号党员活动室

(东莞市誉厨职业培训学校3楼)

三、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四、会议内容:

1.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年度党建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党员填写《评议表》;

2.支部委员带头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发放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相关要求

1.参会时请佩戴党徽和口罩,提前10分钟签到入座,并做好学习记录。

2.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能请假,确实需要向支部请假。

 

 

中共东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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